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栋镇“演达故里,高铁小城”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栋镇“演达故里,高铁小城”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栋镇“演达故里,高铁小城”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4年9月9日 | |||||||||||||||||||||||||||
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 (*)评标时间:***4年9月9日 (*)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1号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分别是:**********、***************、************、中交第*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废标情况:无。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推荐以下4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校验码外)大小排序:
*、定标情况: (*)定标时间:***4年9月9日。 (*)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1号评标室。 (*)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1位,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定标方法:票决法。 (*)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要求,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最后经过投票表决,确定以下*名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中交第*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0.**%; 第*中标候选人:**********,投标下浮率:3.**%; 第*中标候选人:************,投标下浮率:0.**%。 | |||||||||||||||||||||||||||
第*中标候选人 | 中交第*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为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日历天。中标人在合同书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确定方案设计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获批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对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 |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星 | ***格 (证书编号) | 李星 道路与桥梁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业绩 | 1、***国道市政化改造工程(南头关-西乡大道)勘察设计; 2、竹子林生态通廊建设工程(*期)项目(设计); 3、盐田区道路整治*期工程勘察设计; 4、河源市学府大桥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5、东海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交第*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以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与桥梁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信誉良好,已提供信用承诺书。 | ||||||||||||||||||||||||||
业绩情况 | 1、**国道市政化改造工程(南头关-西乡大道)勘察设计; 2、石家庄市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期勘察设计; 3、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期勘察设计; 4、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城区节点市政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5、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6、沙河东路、西路新建工程设计; 7、周邓快速路(**-*****)新建工程5标。 | |||||||||||||||||||||||||||
第*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为3.**%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日历天。中标人在合同书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确定方案设计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获批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对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 |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何川川 | ***格 (证书编号) | 何川川 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业绩 | 1、怀远县环保新材料产业园周边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资质、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信誉良好,已提供信用承诺书。 | ||||||||||||||||||||||||||
业绩情况 | 1、怀远县环保新材料产业园周边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2、梨树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供水、供热)工程。 | |||||||||||||||||||||||||||
第*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为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日历天。中标人在合同书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确定方案设计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获批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对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 |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格 (证书编号) | 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业绩 | 1、大亚湾龙山*路(龙海*路交叉口南侧****至龙海*路段)市政道路罩面工程设计; 2、潼湖科技城(总部区)西北片路网工程设计。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信誉良好,已提供信用承诺书。 | ||||||||||||||||||||||||||
业绩情况 | 1、大亚湾龙山*路(龙海*路交叉口南侧****至龙海*路段)市政道路罩面工程设计; 2、东江科技园新能源产业基地(*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3、牛岗南路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设计); 4、潼湖科技城(总部区)西北片路网工程设计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惠城区*栋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栋镇新兴北路**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惠州市惠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永联路1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4年9月**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4年9月**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第**号令,****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 | |||||||||||||||||||||||||||
发布时间 | ***4年9月**日 |
招标人:惠州市惠城区*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年9月**日
项目开标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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