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为********************,项目使用单位为****************,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工程检测
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泰路南侧、映月路西侧
3、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4、招标范围:连云港市消防战勤保障中心项目的土建材料检测、墙体屋面材料检测、防水材料检测、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管网材料检测、电气材料检测、门窗幕墙检测、结构实体检测、道路检测、园林绿化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能效测评、室内空气检测及防雷检测等及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检测工作,并出具经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5、工期要求:根据项目实施计划,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6、质量要求:合格,所有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
7、最高投标限价:***元,超过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5、为保证工程检测效率及质量,外省市检测机构须提供中标后在本市设立固定检测场所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8、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年8月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楼及酒店式公寓)的工程检测业绩。
注:(1)类似工程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9、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办法
入围:全部入围
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8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号*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社保;
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份前来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购买招标文件后方为报名成功,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2、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使用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号*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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