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至9月政府采购意向-利辛县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及设施管护*体化服务项目
招标预告正文:
*************************年8月至9月政府采购意向
来源:*************
发布时间:****-**-**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年8月至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利辛县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及设施管护*体化服务项目 | 为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在保障路灯亮灯率,延长路灯亮灯时长,减少照明设施毁损,提高设施维护质量,打造城市路灯智慧化管控能力的同时,更好的节约成本支出,助力我县“碳达峰”目标实现,拟启动实施利辛县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及设施管护*体化服务项目。 1.由中标单位对城市规划区内市政道路路灯进行节能改造、单灯控制系统安装和城市路灯智慧化管控实施,改造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改造期限不得高于6个月);改造后的路灯节能率不得低于**%。 2.对城市规划区内市政道路路灯和路灯附属设施,进行维护管养。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分为节能电费分配费用和路灯管养费用两部分。节能电费分配按照分配费率(节约电费分配*分比)结算,即“节能超出**%的节能电费×中标分配费率”为采购人支付给中标单位的合同能源管理投资回报;路灯的管养费用按照养护路灯*年时间所需费用,包括运维费及电费最高****元/年(合同期拟定**年,具体以招标文件发布为准)。 | ********* | ****年**月 | 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质疑联系电话:***********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年**月**日
编辑:何美玲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